還記得前兩天哼著林志炫的歌"走了" ~ 我發現它真的很適合當被迫離職時的代表歌曲! 
正好反應我目前的狀況! 老闆在大陸縮編兩家分公司, 台灣就我第一批被資遣~ 沒辦法! 熬不過大環境景氣差, 就連薪資和資遣費我還得接受他們分兩次幾付的要求,  最慢還得等到8月中才能拿到全部! (ps.那樣分兩次給的方式是違反勞基法,欲知勞基法對非自願失業的保障可到我msn skydrive 資料夾中有相關資料可參考)
 
換個方式正面思考~ 或許這也是找體制健全公司好時機! 現在開始要努力找工作了~  但願很快有新工作的消息.....
 
"走了走了走了 雖然心中有太多捨不得  走了走了走了 這次真的有太多要割捨  要走真的不難 只是收拾行李真的很難堪
那些該丟 那些該還 忽然間發現 天色已太晚
要走真的不難 只是帶不走你要我怎麼辦   那些該說 那些該瞞 那些是應該說了就算  我只不過是等待一個 一個能讓你心安理得
卻又讓我毫無遺憾的答案 一個答案   不走也不行了 雖然真的有太多要割捨  要走真的不難 那怕自己承諾自己真的不勇敢
該丟就丟 該還就還  該瞞就狠下心來不要管  我只不過是等待一次 一次能讓你若無其事  卻又讓我心滿意足的答案 一個答案
要走真的不難 反正聚聚散散早就太習慣  那些帶不走 卻又丟不下的  就讓它成為 那種可能會  在心中一直待續 到一生的負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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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瑀情記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